评选活动
第十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启事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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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各企业及相关单位:
由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深圳企联)、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共同主办,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时代商家》杂志社协办开展的“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已成功举办了九届,当选的杰出女企业家是深圳拼搏奉献、开拓创新、建功立业的卓越典范,深受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尊敬。为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女企业家在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历史机遇中再创辉煌,将在全市女企业家中展开第十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人员所在企业必须依法在深注册登记;
2.在年销售收入5000万以上的企业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现职董事长、总经理、CEO等)的女企业家(具有突出社会贡献、荣获国家和省市表彰的女企业家不受年销售收入限制);
3.在疫情期间履行社会责任、有突出社会贡献的企业,和在行业细分领域品质过硬的企业等,可适度放宽经济指标;
4.未曾当选过“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
二、参评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无违法案件记录。
2.企业近三年(2019~2021年)年销售收入、纳税额、净利润、创新能力以及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为主要优选条件。
3.个人在所在单位担任现职主要领导职务(董事长、总经理、总裁、CEO等)连续3年以上(含3年),企业固定资产实现保值增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收等主要指标持续增长,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良好。
4、企业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自主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企业规模、效益、市场占有率名列全国同行业前茅。
5.在深圳经济发展、行业成长、企业管理和社会公益活动中贡献突出,在国家、区域、本行业连续三年治安、环境保护达标,无重大经济、刑事、安全问题发生。
6.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效果明显者优先;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无造假行为和不正当竞争,无恶意逃避债务现象,客户声誉、企业信用俱佳。
7.个人道德品质高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回报社会成绩较好,兼职社会职务,并取得一定成就,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者优先。
三、申报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参评方式
参评以自愿为原则,采取女企业家自荐、企业员工联名推荐、所在企业推荐、相关部门及群体组织推荐、各行业协会推荐等方式进行,允许重复推荐。
本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评选程序
1.评选活动分为报名、初审、走访、终审、公示和表彰六个阶段,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参评对象进行评审。
2.参评对象推荐单位须认真填写好第十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申报表》,真实整理出事迹材料(相关个人申报信息组委会将严格保密)。
3.采取网上申报。登陆评选项目网站http://qlsys.shenzhenql.com,按要求申报第十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六、结果发布
1.第十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由主、协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本次评选活动。同时,由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第十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审委员会。
2.经组委会最终审定的第十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入选名单,将在市级媒体及深圳企联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3.公示通过后,将在深圳企联主办的“2022市领导与企业家新春联谊会”现场进行授牌表彰。
六、联系方式
第十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企联。
联系人:
文玲丽 0755-83914483 13684978794
董洪超 0755-83480181 15919995167
郑 芳 0755-83521622 13544207585
第十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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